当前位置: 首页 >> 学生工作 >> 奖助勤贷 >> 正文
西南财经大学天府学院会计学院学生竞赛奖励办法
发布时间:2019-12-07    阅读:

西南财经大学天府学院会计学院学生竞赛奖励办法

 

为了加强对学生竞赛活动的管理,大力推动以赛促学、以赛促教,同时为了培养学生的专业实践能力、应用创新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提高应用型人才的培养质量,扩大办学影响力和社会认可度,会计学院特制订本学生竞赛奖励办法。

一、 竞赛级别认定

竞赛级别分为市级、省级、国家级、国际级竞赛等四个级别。

1. 市级竞赛是指由市级政府有关部门或市级团体组织的全市性比赛;

2. 省级比赛是指由省级政府以及教育厅、科技厅等部门、省级专业协会(学会)主办的面向全省范围内的竞赛;国内、业内著名企业主办的全球性和全国性比赛。

3. 国家级比赛是指由教育部、科技部等国家部委及其所属的司局、各专业协会(学会)主办的面向全国范围内的竞赛;

A级国家级比赛是指由教育部、科技部等国家部委主办的面向全国范围内的专业类竞赛;

B级国家级比赛是指由教育部、科技部等国家部委所属的司局、各专业协会(学会)主办的面向全国范围内的竞赛。

4. 国际级比赛是指由国际权威机构举办的具有较大国际影响力的,国际公认的竞赛。

二、 奖励方式

根据上述竞赛级别,结合具体参赛规模和评奖比例,奖励方式具体如下:

1. 获奖学生填写«综合测评加分申请表»,提交至竞赛负责人,报二级学院审核认定后计入学生综合测评系统,学生竞赛综合测评加分标准见下表:

 

生竞赛综合测评加分标准表:

个人/团体获奖

奖项

国际级

国家级

省级

市级

一等奖

10

9

5

3

二等奖

8

7

4

2

三等奖

6

5

3

1

注:综合测评分按参赛人数各自计算

2. 同时,获奖学生经竞赛负责人认定后,予以奖金奖励,具体奖励标准见下表:

学生竞赛奖金评定标准表:

个人/团体获奖

奖项

国际级

国家级

省级

市级

一等奖

2000

1000

600

300

二等奖

1200

800

400

200

三等奖

800

600

200

100

注:奖金按参赛团队计算

 

本办法规定明显与学校强制性规定相冲突者,适用学校办法。本办法未作规定者或不明确者,由学院负责解释。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行。

 

 

                               西南财经大学天府学院会计学院

二〇一九年十二月六日

 

绵阳校区:四川省绵阳市科创园区园兴西街2号  /  成都校区:四川省成都市成华区龙潭总部经济城内  / 德阳校区:四川省德阳市罗江区大学北路99号
版权所有:西南财经大学天府学院 © 2002-2021
川公网安备 51079002110064号
蜀ICP备0601639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