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做好疫情应对和防控,坚决阻断传染源、切断风险点,经会计学院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现就境外回国全院师生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途中避免前往人员密集场所,尽量减少与他人近距离接触,必须全程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措施。
二、严格遵守疫情防控各项规定,入境时积极主动配合健康询问和检查,如出现发热(体温37.3度及以上)、咳嗽、乏力、呼吸急促等不适症状时,及时到就近医院发热门诊就诊。
三、所有回国人员,回国前及回国后,回国前应向相关部门报备,回国后及时与当地社区联系,并向学院报备。避免与亲属、朋友接触,严格执行14天自我单独居家隔离观察。如隔离期间出现发热、咳嗽等呼吸道症状,应立即上报学院,并向当地疾控中心报告,前往医院就诊,配合防控工作。
四、请根据防疫规定,自觉执行在现居住地居家隔离,按照学校要求不得提前返校,具体返校日期以学校后续通知为准。
五、对瞒报信息、拒不配合隔离等扰乱疫情防控秩序的行为,一经查实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的,由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请全院师生积极支持配合疫情防控工作,不得擅自接待、会见回国人员,并及时主动将返程注意事项告知国内相关部门,将掌握到的相关信息及时上报学院。
会计学院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2020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