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西南财经大学天府学院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试行)》要求,经各班级学生申请、班级民主评议小组审核、评议,产生会计学院2025—2025年度国家助学金评审结果,现将名单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公示期三天,自2025年10月14日起至2025年10月16日止。公示期限内,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并签署真实姓名和单位,于2025年10月16日前向学院反映。
联系地址:德阳校区图书馆南侧205辅导员办公室
联系人:冉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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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学院:孙丽娟
初审:冉青
复审:夏丹
终审:孟仁丹
2025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