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推优等方式,会计学院第四党支部研究讨论决定,旷兴月等43位同志列为积极分子。为进一步增强积极分子工作的透明度,确保发展积极分子的质量,根据《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现将积极分子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从 2021年4月24日至 2021年4月30日止。在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采用电话、信函或直接来访的形式,向西南财经大学天府学院党委会反映旷兴月等43位同志在政治立场、理想信念、思想品德、入党动机、工作表现、廉洁自律和遵纪守法等方面的情况,同时也可反映基层党组织在发展党员工作中坚持党员标准和发展党员工作程序等方面的情况。反映问题要求实事求是,客观公正。
公示起止时间:2021年4月24日至2021年4月30日17时止。
联系人:吕瑞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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