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西南财经大学天府学院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第四章第八条规定,如学生学籍异动,则在学院范围内递补本学年被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经各班级学生申请、班级民主评议小组审核、评议,产生2020-2021-2春季学期国家助学金递补结果。公示期三个工作日,自2021年3月29日起至2021年3月31日止。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将意见以手写形式发送至我院资助工作老师王玲wangling@tfswufe.edu.cn邮箱进行反映。反映情况需本人亲自据实告知,不接受匿名信、匿名电话。
会计学院
2021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