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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关于会计学院2027届毕业生办理就业请假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10-12    阅读:次

会计学院 2027 届全体毕业生:

为进一步规范毕业生就业管理,统筹推进学业培养与就业有序衔接,保障已落实就业单位的毕业生平稳完成学业任务,根据学校毕业生就业管理、课程考核相关规定,结合会计学院实际,现就 2027 届毕业生就业请假办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就业请假办理时间:

2026年10月12日—2026年12月10日

二、就业请假申请对象:

会计学院已落实毕业去向的毕业生

三、就业请假申请条件:

1.已与用人单位签订正式就业协议,且就业信息已在“川e就” 四川大学生就业服务平台完成登记;

2.主修公共必修课、专业选修课、推荐选修课累计挂科不超过 2 门;挂科 2 门以上的,不予受理就业请假申请;

3.申请审核通过后,本学期对应课程执行免修不免考,学生须按学校教务处统一安排参加课程期末考试(考查)。

四、申请就业请假须提交以下材料,一式三份:

1.《就业请假审批表》

2. 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就业协议(提供1份原件,2份复印件)

3.《就业核查谈话记录&诚信就业承诺书》

五、就业请假流程:

1.学生申请与家长确认

学生对照申请条件自行核验,备齐全部申请材料;主动将就业及请假事宜如实告知家长,征得家长知情同意后,完整填写《就业请假审批表》,并由家长在《就业请假审批表》上签署意见。

2.辅导员初审核查

辅导员对学生申请材料进行审核,核实学生学业完成情况、就业信息真实性;与学生逐一开展就业核查谈话,学生签署《就业核查谈话记录&诚信就业承诺书》;对不符合申请条件的,及时告知学生并说明理由。

3.学院审批公示

辅导员将初审通过的申请材料统一报送学院终审;学院审核通过后,将准予就业请假的学生名单在学院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就业请假正式生效。

4.材料留存备案

审批完成后,申请材料由学院留存一份、辅导员留存一份、学生本人留存一份;学生须自行将审批表复印件提交至各课程任课教师处留存备案。

六、其他注意事项

1.严守诚信底线。学生须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严禁伪造、编造就业协议等证明材料。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就业请假资格,并按规定严肃处理。

2.保障学业完成。就业请假实行课程免修不免考,学生须主动跟进课程进度与考核要求,按时参加本学期全部课程期末考核,成绩合格方可取得相应学分。

3.遵守校规校纪。请假期间学生仍为在校学生身份,须严格遵守学校各项管理规定,及时关注校院通知,服从班级日常管理,按要求完成每日人脸识别打卡。违反规定的,按《西南财经大学天府学院学生违纪处分条例》处理。

4.保持就业报备。学生就业期间应与辅导员保持常态化沟通,定期汇报在岗情况;就业单位、岗位发生变动的,须第一时间向辅导员报备。


西南财经大学天府学院会计学院

初审:张国燕

复审:宋雪娇

终审:林 琳

2026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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