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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教师参加第十四届全国高校财会专业骨干教师研修班暨2015年“税法、税务会计与税务筹划”课程教学与学术研讨会
发布时间:2015-04-21    阅读:

为提升高校教师教学水平,搭建教学交流平台,中国人民大学教育培训中心联合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于2015411-12日在北京举办“第十四届全国高校财会专业骨干教师研修班暨2015年‘税法、税务会计与税务筹划’课程教学与学术研讨会”。我校会计研究所熊雪琴老师,财务会计研究所郑玉兰老师参加了本次研讨会。

本次研讨会邀请了国内税收学知名专家、天津财经大学会计与财务研究中心主任盖地教授,国际税收联合会中国研究员、国内反避税专家、国家税务总局扬州税务进修学院高金平教授,以及中国会计学会会员、云南省人才协会理事、云南财经大学会计学院王红云教授进行专题讲座,各位教授不仅介绍了税法、税务会计与税务筹划的前沿理论和思想,还演示了先进的教学方法。

盖地教授作为最早在我国倡导税务会计应从财务会计中分离的学者之一,其在本次会议中主要讲解了税务会计概念框架及其与财务会计关系的界定。盖教授从我国会计学科设置历史进程,目前国内专家所持观点等方面,结合国外财务会计和税务会计具体学科设置情况,说明税务会计应当和财务会计相分离的原因,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了税务会计的设置程序。而这一点也与我校的课程设置不谋

而合。

高金平教授讲授的主题为案例教学—税收筹划的操作空间与实战方法。教授首先进行了税收筹划原理,税收筹划方式的讲解,再结合具体案例进行分析。教授指出,税收筹划与避税是两个概念,税收筹划不是让企业少缴税,而是让企业不用多缴税,因此国家税务总局对此是进行鼓励的。在讲解过程中,教授仅改变原来案例的一些条件,就能提出完全不同的税收筹划方案,让人印象深刻,同时也揭示了教授深厚的税法知识功底。

王红云教授讲授的主题为《税法》和《纳税会计》教学中的重点与难点。在讲授中,教授结合实际教学经验,提出运用网站推荐、结合实际案例分析等方法加强学生对税务相关课程的兴趣,并倡导教师在教学过程中要让学生养成关注会计源头的良好习惯,加强对合同与发票的控制与管理,从而充分发挥会计人员在企业管理中的作用。此外,教授重点分析了目前“营改增”等一系列税制改革对课堂讲授的影响,以及在课堂讲授中对于“营改增”等新政教师应确定怎样的立场和观点去给学生进行讲解。

三位专家的讲座中既有学科设置的理论分析,也有具体教学实务方法,以及具体案例教学方法和模式,解决了众多高校税务老师解在实际教学中的难点问题,得到了在座各大高校老师的高度赞扬和认可。

财务会计研究所(专)

2015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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