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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会计学院关于组织开展2021-2022学年度先进个人和先进班集体评优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11-21    阅读:

为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为广大学生树立身边的先进榜样,在全校营造积极向上的学习风气,经研究决定在全校开展2021——2022学年度先进个人与先进集体奖项的评选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2019级本科、2020级、2021级在读学生。

二、奖励类型

1、先进班集体,以学院为单位,按各单位各年级班级总数的15%的比例评选;

2、优秀大学生,以学院为单位,按各单位按学生总人数的1%的比例评选;

3、学业进步奖,以学院为单位,按各单位学生总人数的1%的比例评选;

4、三好学生,以班级为单位,按班级人数的10%的比例评选;

5、优秀学生干部,以学院和各校级学生组织为单位,按各单位任职一年以上的在编学生干部总人数20%的比例评选;

6、个人单项奖,个人向学院提出申请,学院根据学生在德、智、体、美、劳等某一方面的突出成绩择优推荐,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奖项:

(1)创新创业奖:在各类科技创新与自主创业活动中表现突出,或在各类创新、创业大赛中取得优异成绩等。

(2)科学研究奖:积极从事科研活动,发表科研论文,取得一定成果等(原则上为第一或者第二作者)。

(3)精神文明奖:例如见义勇为,拾金不昧,热心帮助他人有突出事迹等。

三、评选要求

1、详细评选条件,请参阅附件1《西南财经大学天府学院学生表彰奖励办法》(试行)。

2、名额计算时采用四舍五入,宁缺毋滥的的原则,实际评选名额可少于比例数额。

3、个人奖励,不重复获得。

4、参选人在2021年9月1日至2022年11月20日未受过学院通报批评及以上处分。

四、时间和报送安排

1、2022年11月22日-25日 学生个人申请。

申请者请于2022年11月25日(周五)18时前向本支部或本组织提交申请材料。集体和个人奖项申请材料包括:(1)申请书:个人奖项,电子申请书一份(约1500字);集体奖项(先进班级)的申请材料一份。(2)电子版审批表一份。(详见附件2:各项申请表)

2、2022年11月28日-12月6日 学院组织评审和公示。

学生考评工作小组负责组织进行院内评比,评选过程秉承公开、透明的原则。

3、2022年12月7日-12日 校级复核审查。

学工部根据各项评优条件,对我院提交推荐的评优学生和班级,进行相关条件的复核。对于不符合评优条件的候选人将直接取消参选资格。

4、2022年12月13-15日 校级公示

在全校范围内公示获奖学生和班级名单。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将意见以书面形式发邮件至yf@tfswufe.edu.cn或至(绵阳校区济民楼108室)颜老师处反映。反映情况需本人据实告知,不接受匿名信、匿名电话。

5、12月30日前发放奖状和奖金。

公示结束后,统一发放奖状或奖学金,请涉及奖学金发放的学生提前准备好个人户名的农业银行卡或者招商银行卡,以便奖金顺利到账。

五、其他注意事项

1、本次评优采取申报制,不申报者不参评。请申请人诚信为本,如实填报,对于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计入评奖评优黑名单。各学生组织或各支部要认真组织考评,院级审核出错率高的组织或支部将降低或减少下一学年参评名额。

2、转专业学生申报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等个人奖项的,在原学院评选,占原学院名额,原学院辅导员要帮助协调转专业学生的申报和评审工作。

3、优秀大学生、先进班集体等奖项由会计学院组织进行院内答辩会,我院将学院向学工部推荐一名学生代表,协助学工部开展交叉评审工作会。

4、坚持公开、公平、民主的申报评选原则,做好评前宣讲,评后公示环节,院级公示公示严禁涉及学生个人敏感信息,确保学生信息安全。

附件:

附件1:《西南财经大学天府学院学生表彰奖励办法(试行)》

附件2:各项申请表

西南财经大学天府学院会计学院

2022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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